第64章 第 6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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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灵月现在一心研究, 早就把自己当初答应林耀,过了生日就结婚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了, 她最喜欢的便是研究各种植物,这种纯粹跟材料等化学物质打交道的事,还是尽早结束得好, 她怕自己再呆下去,会憋疯。

可怜的林耀根本不知道沈灵月把答应他的事情给忘记了, 每天忙得不亦乐乎, 当然也把在京城的牛高峰支使地不亦乐乎。

说起牛高峰来, 就要说他的感情史了, 本来他相中了他们美容会所的一个姑娘,奈何他老娘看不上, 不是看不上,而是另外有别的心思。

她想牛高峰娶她嫂子的娘家侄女,因为和她娘家有亲戚关系,她必定会向着她,而不是让牛高峰娶了京城的姑娘, 然后吹枕边风,把儿子好不容易攒下的家底, 都便宜了她娘家的好。

而她远在老家,够不到摸不着的, 根本看不住儿子,所以还是给儿子娶一个知根知底的姑娘好。

牛高峰现在眼界高了,根本看不上他舅母娘家的侄女,而先前的那个姑娘看他娘这么难相处,也跟他黄了, 所以他先前结婚结到林耀前面的豪言壮语至今没有能够实现,目测好像也不会实现呢。

“耀哥,你说我该咋办,我真是不想娶杨招娣,你没有见过她,不知道她长得那磕碜样,比咱们村最强壮的男人还要强壮,你说我怎么娶啊。”

林耀看牛高峰没精打采的样子,再想想他想要结婚结到他前面的计划,于是不怀好意地说道:“人家杨招娣也没有你说得那么磕碜,顶多长得高大了些,听说干活可利索了,娶了她,你们家的地都不够她一个人种的。”

“林耀,你存心看我笑话是不是?”

塑料兄弟的友谊小船,眼瞅着就有翻船的风险,林耀赶紧补救:“你不想娶,可以跟你娘说清楚啊,把你找媳妇儿的要求都跟你娘摆上,问问她杨招娣符合几条,然后再告诉她,有这么一句俗话,爹孬孬一个,娘孬孬一窝,为了她孙子着想,她一定得给她孙子找个好娘。”

牛高峰目瞪口呆,从来不知道还有这么一句俗话,他求证道:“这句俗话是真的?”

林耀白眼一翻:“你管它是真是假,只要想办法唬住你娘就好了。”

牛高峰对林耀再次刮目相看,本来他还以为自己在京城这么久,无论手段还是机智可以说都历练了,自己也算一号人物了,哪里想到林耀成长得更不错,怪不得是他们兄弟三人的老大呢,不服气不行啊。

因为解决了心里头的大事儿,牛高峰办起事儿来更卖力了,没办法,他娶媳妇的事情,还要拜托林耀出谋划策糊弄他老娘呢。

经过两人夜以继日的努力,各项事宜都准备得差不多了,就是远在老家的亲人,也都订好火车票,不日就能来到京城,可以说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只等沈灵月这个正主了,可是老家的人都到了,眼瞅着都快要到大年三十了,还没有见她的影子呢。

于是大年二十九的中午,林耀去研究所给沈灵月送饭的时候便问了:“小月,你是不是忘记什么事情了?”

沈灵月满脑袋问号:“没有啊,我最近都在研究室,能有什么事儿”

这一刻林耀心中发凉,所以他多余问呢,这家伙只眼里心里都是研究,早就把他这个未婚夫给忘了,更别说他们的婚事了。

不过换种想法,只要她不是惦记别的男人就好,跟工作争宠总比跟野男人争宠容易让人接受。

“小月,你答应过我,等你二十岁生日一过就和我结婚的。”

沈灵月手一拍脑袋:“哎呀,是有这件事儿来着,现在什么时间了,我需要准备什么?”

林耀见沈灵月自责,立马又心疼上了,只要她不是抵触和他结婚就好,于是便高兴地和沈灵月分享了这些日子他所做的准备。

“我毕竟没有经过事,所以尽管尽力准备了,但是还是有很多没有顾及到的地方,索性娘和大嫂都来了,让她们两人再查漏补缺。”

沈灵月这才知道秦香桂和李慧芳都来了,瞪大眼睛看着林耀,两边的脸颊鼓鼓的,看起来很生气:“娘和大嫂来了,你也不和我说一声,我好久没有见过她们了,好容易来了京城,我连露面都没有,婶儿和大嫂还以为我不欢迎她们呢。”

“不会,不会,没有通知你是娘和大嫂的意思,你的工作很重要,她们不想耽搁你的工作。”

“那也不行,工作什么时候都做不完的,娘和大嫂可是好不容易才来一趟京城呢。”

林耀突然有种心酸,他觉得自己在沈灵月的心中比不上工作就罢了,现在连自己亲娘和亲嫂子都比不上了。

回到家里,秦香桂和李慧芳见到沈灵月,几人免不了又是一番亲热,让林耀在旁边看得心再次抽抽,小月啥时候才能对他这么热情,他要抱抱。

“林耀,小月能够嫁给你,是你十八辈子修来的福气,以后要是对小月不好,别怪我打断你的腿,再给小月找个哪儿哪儿都好的后生。”

林耀直觉膝盖一凉:“娘,我是您亲生儿子。”

秦香桂嫌弃道:“没有出息的亲儿子不要也罢。”

是亲娘无疑了,不是亲娘也说不出这理直气壮的气势,不同于林耀的委屈巴巴,沈灵月笑地跟喝了蜜一样,还不忘给林耀递过去一个得意的眼神。

“耀哥,看到了吧,我可是有后台的人。”

林耀见她开心成这样,心里也软了软,娘只不过说了这么一句话,她就能够开心成这样,想来是非常渴望父母亲情的,偏偏她阴错阳差有两对父母,两对父母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唉,既然如此,他就大度地把亲娘让给她吧,其实做上门女婿也不错的。

“小月,委屈你了,没有给你一个订婚的仪式,这个你拿着,是林耀他奶奶的奶奶留下来的物件。”

沈灵月的手中突然多了两个银手镯,银手镯微凉的手感,让她感觉到了那份沉沉的心意,虽然银手镯款式旧,又没有金的值钱,但是那份传承却是什么都比不了的。

“婶儿,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大嫂是长媳,这样的老物件应该留给她才是。”

秦香桂笑了,笑的很舒心,眉眼间的皱纹都夹杂着舒心,她这是什么福气啊,两个儿子找的媳妇儿,都是好性子的,丝毫没有别人家为了一根针就争得鸡飞狗跳的场景,就为了这个,她也得把两个好儿媳给看好了,不能让俩儿子给气跑了,特别是林耀那狗脾气。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让小儿媳收下礼物:“你嫂子那边有,我已经给过了。”

李慧芳在旁边也笑眯眯地点头,证明自己婆婆说的不错,她确实有,不过却是一个银簪子,还有一个老式的银项圈,可比这银镯子贵重多了。

沈灵月见此,也就把银手镯给收下了,想着她以后也要把这传承下去,不由看向了林耀。

林耀不知道自己在亲娘那里的坏印象,直接拉起沈灵月看自己最近准备的东西,虽然条件有限不是很好,但是这也是他能够给予的最好的了。

“耀哥,辛苦你了,结婚本来是我们两个的事情,现在却要你一个人忙活。”

沈灵月是真地觉得愧疚,而林耀却没有感到任何的辛苦,这样的喜事,是他最愿意做的事情了,一辈子只一次的大事他恨不得不眠不休好吗?

“小月,我知道你做的事情重要,我没有什么大本事,还是靠你,我才有了现在有吃有喝的好日子,所以平常跑腿的活交给我就好,你就专注自己的事业,咱们夫妻分工合作,日子就能越来越红火。”

林耀的话发自肺腑,真的是这样认为的,沈灵月见他没有丝毫勉强,便放下了心,这个世界的男人自尊心非常强,不对,是在妻子面前的自尊心非常强,受不了自己的妻子比自己强,她就怕林耀听多了闲言碎语,心里头有了想法,到时候她就是不想舍弃这份感情也得舍弃了。

而现在正好,说明她的眼光非常不错,所以她能够安心地当新娘了,不过在这之前,她必须把手中的工作给做好了,要不然没有办法心安理得地享受新婚生活。

“耀哥,婚礼的事情还得交给你多忙活,我尽快做完手中的工作,这样咱们婚后也能有时间度蜜月。”

林耀有些不懂沈灵月的意思:“度蜜月什么意思?”

沈灵月解释了一番,林耀眼睛爆亮,蜜月太合他的心了,是谁发明的这玩意儿,简直就是他的福星啊,所以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小月,你尽管忙你的,婚礼的事情交给我就是。”

两人分工好之后,便各自忙活了起来,沈灵月这边做研究没有什么说的,就说林耀这边要做的就多了,除了筹备自己的婚礼之外,还要提防有人捣乱,比如远在老家的沈根柱夫妻,他们两个有大岭村的人看着,倒是不用担心,防的就是莫家人。

莫城来京城可比沈根柱他们方便多了,林耀想着该如何给这家人找点事情做呢,想了又想,扒拉过来,扒拉过去,倒真让他想到一个办法来。

而远在省城的莫城,此刻正盯着自己的妻子,不对,应该怒瞪着她,他想要去京城,他还想沈灵月认祖归宗呢,回来省城的这几天,他真正感受到了虎落平阳被犬欺的滋味,他迫切地想要回到以前的风光。

而汪静则认为凭着沈灵月现在的地位,不是他们能够惹得起的,她怕他们逼急了,她会对他们使手段,让他们连现在的生活都无法维持,所以便不同意,于是两人便吵了起来。

“汪静,我是一家之主,所以你必须听我的。”

汪静:“钱是我挣的。”

一句话让莫城脸白了,他出来后确实没有了工作,又羞于摆摊,所以一直在家里吃汪静的软饭,可是这事能做不能说啊,不过底气到底虚了,他转动了下眼珠子,看来这钱只能智取了。

这对夫妻的情况,很快就被林耀知道了,他讽刺地笑了笑,同样是吃软饭的,他就没有莫城那么不要脸,他可是一直以吃软饭为荣呢,不过他们的情况倒是对他有利呢,他倒是可以好好地利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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