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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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宝十四年。

  剑南道。

  成都府。

  岷江渡口。

  魔主陶墨卓立在战舰指挥台上,极目大江两岸。

  此时天光还没大亮,在三艘巨舰的灯光映照下,天上星月黯然失色。似是在显示他魔宗的兴起,使中原各宗失去他往日的光辉。

  陶墨看似年纪在四十许间,身形高瘦,手足欣长,脸容古挫,神色冷漠,一对眼神深邃莫测,给人一种狠愣无情的印象,但也有一股俯视苍生的霸气。

  这五艘战船还是当年武则天平南蛮的时候由当时的剑南道总管亲自督建,防隋朝五牙大舰,甲板上楼起五层,高达十二丈,每艘可容下战士八百多人。

  五桅布帆张满下,舰群一快似奔马的速度,朝大江上游的成都开去。

  陶墨的目光落在群山之外的某处,那里有一个让他忌惮了几十年的人。

  五十年前,大周女皇武则天被逼退位,大唐朝廷内外群雄逐鹿,一片混乱。北境魔门大暗黑天和突厥拜火教趁势联手南下,企图入主中原。

  就是那个人,单人独骑,杀入突厥牙帐,凭借一手神鬼莫测的剑术,尽败北境近百位超一流高手,逼迫突厥默啜可汗退兵,让突厥平白失去了一次入主中原的好机会。

  侍立在陶墨身后的亲传弟子史朝义恭敬的道:“中午前就可以到达岷江渡,师尊定能一举击杀上官无恨,成为真正的天下第一”

  魔主陶墨嘴角逸出一丝高深莫测的笑意,淡淡道:“中原朝廷武林追杀他数十年,都奈何不了他。如今安禄山能从逆鳞卫手中抢下这差事,恐怕也是有人存了驱虎吞狼之心,我与他一战变数太大未必稳操胜券”

  史朝义略一思衬,建议道:“不如命人把他引到隐蔽地方,师尊再与他公平一战,这次徒儿带来的人手不多,恐怕无力应付那些宵小”

  陶墨冷清的眸子扫了一眼史朝以:“中原腹地,人多无用。你未经实战,算计过慎,战心不足,若有对等高手前来,你可以看做是一次磨练,临战心怯,不配做我陶墨弟子。

  几句话如同醍醐灌顶,史朝义连忙跪倒:“徒儿受教,师尊只管专心应战,朝义保证岷江渡飞鸟难过”

  陶墨冷哼一声,低声念了“上官无恨”的名字。

  浑身血液有些久违的沸腾感觉。

  这些年来,由于位高权重,他已经罕有与人交手。

  现在机会终于来了。

  岸边,官道上,十几匹快马极速飞奔,骑手全是官差打扮。只是胸口上纹了一片金色的龙鳞,赫然就是皇家密探“逆鳞卫”最负盛名的十二金鳞,十二人分别掌控江南各地秘牒,所对付的无不是江湖上的名宿枭雄,没想到今天十二人却聚在了一起,看方向正是岷江渡口。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

  “蒸饼喽,蒸饼”

  “来看看喽,上好的肉,看看”

  吵吵嚷嚷的集市,穿着整齐衣裳的百姓拿着银钱,采购着自己需要的东西,数十年的太平让富足的蜀中子弟生活的十分惬意。

  一眼望去,都是带着懒散安逸的神色。人群中一阵推推搡搡,一个格格不入的家伙挤了出来,说是格格不入,不仔细看倒是也没什么,身上的衣服虽然破旧倒也干净整齐,可是脚上却是缠着布条裹着一双草鞋。年纪不大,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

  这是个少年,只是这个少年长的太过俊美了一些,水透的皮肤,面孔像是粉雕玉琢地一样精致,一米七几的身材,任谁看了都要赞一声,好一个少年郎!

  此时的少年郎却是一脸的晦气,拍拍自己身上的衣服,已经沾染了不少灰尘。

  “还真是够挤的”江暮撇了撇自己得嘴巴,整理着衣裳:“该死的,所以说我这是穿越了吗?”

  这一切还得从几天前说去。

  穷学生江暮,为了凑够下学期的学费不得不去景区打工,没想到第一次坐缆车就碰到了事故,等到他九死一生从江里爬出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竟然变了一个模样。

  穿着一身布衣,趴在江边。从初中以来保持了好几年的高度近视没有了,短发变成长发身高也突破了一米七。

  欲哭无泪的他,发了好久地呆,才找到了一条小道。走在路上他发现自己的体力不是一般的好,身体很是轻盈,貌似力气也大了不少。

  “所以”江暮望着蔚蓝色的天际“我应该骂娘吗?”

  顺着江边小路走了一天一夜,才总算找到一个有人的地方。

  就是他现在所在的岷江渡。

  说实话,穿越这种事本身对江暮来说算不上困扰,毕竟前世它也是个无父无母无牵无挂的状态。可要说兴奋,也绝对是万万没有的。

  因为他连自己所处的地方和朝代都不清楚,自己一个身无分文,身份还不清不楚的半大孩子,压根没法生存下去不是吗?

  “看装束和他们说的话,应该是中国的古代吧,魏晋隋唐差不多”江暮站在街角,看着来来去去的人,好多都穿着半袖对襟马甲一样的衣服,头上带着那种“官人”帽,很像隋唐演义里的打扮。说的话虽然带着浓重的方言,但是还不影响江暮的理解。

  “咕噜”肚子里传来一声怪响。江暮郁闷的低头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已经一天一夜没吃饭了,虽然看起来自己的这副身体好像还挺的住,不过不得不说的是,江暮真想好好吃一顿啊!

  “别说吃一顿了”江暮耷拉着眼睛“我自己身上现在一个子也没有啊王八蛋!”

  本来俊美的脸此时正猥琐地打量着行人,一双大眼睛认真扫视着每个人的腰间:“没想到,小时候让自己进过局子的手艺,现在兴许能救命”

  一边说着,他的眼睛已经落在一个衣着不凡的老人身上,须发皆白看上去得有个六七十岁,可是神行挺拔,脚步稳健,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走在人群中特别显眼让人不得不注意到他。

  远远看去,花白的头发打理的很整齐,面容虽然苍老,眼神却不混浊,一米八几的身高对一个老人来说可以算是非常魁梧了,一个人缓步走在大街上,没带随从。但是他的衣着还是让江暮第一眼就注意到了他。

  不管对方什么气质和长相,此时江暮眼里就他只有他腰间那沉甸甸的钱袋。

  手里拿着不少钱,还是个“老人”,简直完美!

  之所以选择他,不仅仅因为对方是个老人,身体反应肯定不如年轻人好。更重要的是,看着这位也不是个缺钱的主,丢一袋钱不会有什么影响。劫这个富,济济自己的穷,也算是替天行道了。

  对不住了,大爷!千千万万别气出个好歹的来。江暮咽了口吐沫,舔了舔嘴唇,悄悄跟了上去。

  多年以后,江暮回想起这段经历,恨不得给自己倆嘴巴,如果能让自己再来一回他绝对不会去偷这个老头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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