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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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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一轮弯月挂起,夜,蛊惑人心般地黑。

她捧起杯子喝了一口蜂蜜茶,蜂蜜很甜,可是喝到她嘴里,却莫名其妙地哭。

手机铃声嘀铃铃地响,她随手拿过来点开,是一则陌生号码发来的信息,信息很短,却透着关心的话语。

听说明天要下雨,你记得多穿一件外套,不要再把肩膀露出来了,我看着都冷——一个你熟悉的陌生人。

这个号码也不知道是谁的,每一天都会给她发来一条这样的信息,叫她半懂半不懂的。这个人是谁啊?为什么她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但是又没有什么印象呢?

她开始也以为可能是某一个追求她的男人,可是久了就发现不对了。这个人不但言语贴心,而且还很清楚她平时的习惯。林默从小就是一个乖乖女,习惯与别人有所不同,但是那个人都知道。

这样林默就开始好奇了。她有闺蜜啊,但是哪一个闺蜜是像他一般关心她的?有吗?没有。所以,她又开始怀疑是某一个玩的好的同学,但是因为有时候很忙,一忙起来就不知道天南地北了。所以一直这样猜,但是并没有去验证过。

可是这一次她不淡定了。因为她又发现了,这个人似乎很了解很了解自己,连她上一次露着肩膀走在郊区别墅的事情都知道。会是谁呢?

她把手机放下去楼上搬了一大堆的类似于书的东西出现。

是六本样式不一样的同学录,她一遍遍地看,笑过,也想哭过,那些年的纯洁的时光,永远都回不去了,但是,一想起来,总是全身上下都暖暖的。

找了很久,久到她都记不得过来多久了,直到十二点的钟声响起,她才知道,有十二点了。揉了揉额头,林默真的是快要晕了,找了很久,没有一个同学她是觉得像这个号码的来电人的。翻到第四本的时候,一张照片从那里面掉出来,开始林默以为是毕业照,没有多想地就放回去了。

找了六本,看得林默心暖暖但是头晕晕啊,没有办法了,她才打电话给了自己很多年以来的闺蜜——花花。

花花此时正在睡觉,谁知道林默那个小妮子怎么打电话过来了啊。迷迷糊糊拿起电话就接,咆哮:“林默,你最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要不然明天我就跑你家骚扰死你。”

现在可是两点啊,林默这个姑奶奶哟,花花看着屏幕上的时间默默无言。

林默哪里在意那么多,她现在只想顺藤摸瓜,找出那个人是谁。

“花花,先不说那么多,我就问你,我们认识,是不是已经九年了。”

别的不说,花花听到这句,想都没有想的直接回答:“是啊,九年了。”从小学的时候她们就认识了,期间二人吵吵闹闹很久,也绝交过几次,不过好在二人从来都没有当真,依旧欢欢喜喜的在一起。

有花花这句话就好了“花花,有你这句话就对了,最近我有一件事情,很急很急,我们都九年了,你不会那么狠心不帮我吧?”

花花的嘴角狠狠地抽了抽,着妮子大半夜的又在发什么疯?疯就算了,居然还拉她一起,丫丫的。

”你不用多说什么客套话了。有什么就说。”花花很不情愿地起身打开台灯,揉着鸡窝头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同意了,林默在心里偷笑,微笑着把纸上的号码读给她听。“15928686553,这一个号码你有什么印象吗?我很急。你要是有印象的话一定要尽快告诉我。”

花花起身接了一杯水醒醒脑,坐在懒人沙发上翘起二郎腿。

“就查个电话号码?这就完了?你以前可不会拿这么轻易的事情给我做。”

林默听了这个就一直在傻笑,只有在最熟悉的朋友面前,她才会露出自己的本来面貌,腹黑又可爱,让人欲罢不能。

花花又打了个哈欠,揉揉眼睛说:“我查一查,大概半小时后我给你答复吧。”

这么快!她可是查了四个小时呢!“好好好,你尽快,我等着你,亲爱的。”

花花翻了个白眼,无奈地笑。

“得了得了,等我电话。”

“ok。”

听着花花刚才的话,她想起初中的时候。

有一次,她跟一大群玩得不错的女孩子出去玩,但是那个时候花花很忙,是英语课代表,英语老师派她去参加英语竞赛,所以她没有和林默一起去。

林默留了这个心,一路上买什么的东西都买二份,带给她。结果后来实在是因为路程太远,她又无聊,所以把一大袋子,包括给花花的那一份都吃完了,她是有愧疚的。可是也没有办法。

回到学校的时候,她吃的已经差不多了。因为之前她也说过要给花花带东西,所以花花就过来问她要东西去了。她那个时候翻了翻包,只找出来一袋开了袋还剩下一颗的巧克力豆递给她。

到现在她都忘不了当时花花看她的眼神。因为那个时候垃圾桶还不是那么普遍,所以就吃了林默一个巧克力豆,花花就为此跑了六层楼下去丢垃圾,其中还有一大袋子的,是林默的垃圾袋,她拜托花花,花花白了她一眼,但是还是去了。

那个时候,真的是好纯洁,好美好啊。现在响起来,心里还是满满的感动。

半个小时后,林默接到了来自于花花的电话。她在沙发上眯了一会儿,电话响起来的时候她还吓了一跳,同时也体会到了花花被她叫起来的那种感觉。

花花的口气很困似的,带着浓浓的鼻音:“好像是个叫袁童泰的。你记得吗?”

林默蹙着眉头细想,有吗?她那么多年来有认识这么一个人吗?她怎么好像忘了?根本记不起来啊!

没有听到林默的回复,花花知道,她八成是把人家给忘了,便好意出口提醒道:“你好笨啊,就是那个袁童泰啊!你怎么就不记得了”

想当年,她还小小的喜欢了那个长相漂亮的男孩子一段时间,但那个时候是小学嘛,小学生懂得什么叫做喜欢什么叫做不喜欢呢?所以,这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可能她只是惦记着人家的美貌也不一定。

“有吗?花花,有这个人吗?我怎么好像记不得了”

如果袁童泰在这里听到这样的话,想必会心碎成渣渣吧。爱了十年的人,居然说根本就记不得自己了,这该是多么令人伤心的一件事啊。

花花叹了一口气,不知道怎么样说,她才能让林默回忆起袁童泰这个人。因为时隔太长的光年,所以她也有些记不得了。

“对了。”她有些诧异:“你找人家袁童泰干什么啊?有事情?还是你良心大发想重新追回人家了?”

林默一听见这个,惊讶了一下,“花花,你说什么呢?”

花花在另一边挤眉弄眼,想起来了一些事:“哦,我忘了,你小学不是和我在一个学校读完的。”

这个有什么问题吗?

咦,好像林默一个翻身起来,从那一堆同学录里找出刚才看的第四本,翻了好多页,然后一张照片出现在了她的眼前。袁童泰?

她好像记起来了。素手把照片拿起,她的眉头一点点舒展,袁童泰,袁童泰她好像,有点印象了。

合唱队上,那个爱打瞌睡的少年,那个她把合唱团领唱的位置许给他的那个少年

她激动得站了起来,原来是她,还没有等她跟花花说出口。花花那边就开始了自言自语的状态:“你小学转走后,那个叫袁童泰的曾经跟我说过,他喜欢你。”

啊!林默震惊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过了一会儿花花又自顾自地说道:“你这么就把人家袁童泰给忘了呢,他当年可喜欢你了。就是你把你领唱的位置让给的那个长得很好看的少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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