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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她为他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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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想到过去的事,自己的心就更加偏向顾傲轩,因为有他,这些年沈凌看所有的男生感觉都是一样的,总之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比得上顾傲轩在她心中的地位。

她觉得顾傲轩之所以那么高冷,肯定是因为自己的成长经历跟别人不一样,他受了太多苦,所以把自己的心锁了起来,不敢对任何一个外人敞开心扉。

沈凌想她自己是愿意等的,她从来都是最没有耐心的人,却也想过在未来漫长的岁月里跟一个人长长久久的好下去,也许她也愿意为这个人洗手作羹汤,慢慢打开他的心扉,或者至少能温暖他。

她想她一定是最适合顾傲轩的那个女人,因为她知道他所有的骄傲,也了解他所有的不堪,这么多年,沈凌一直对外保持着天仙一样的淑女形象,也不过是为了最后嫁给顾傲轩的时候,别人都能觉得他与她相配。

沈凌是上大学的时候偷偷告诉自己母亲,她喜欢顾傲轩的,那时候顾傲轩已经大学毕了业,在顾氏集团干得很不错,顾氏也因为他的加入更加如日中天。

那时候父亲沈先勇周围的商界好友来家里小聚时,谈到商业最近的动向,总会提到顾长风的顾氏集团,然后那些长辈在说到顾傲轩的时候,脸上都有溢于言表的赞美。

他们都夸他年轻却又成熟稳重,做事风格雷厉风行,一点都不拖泥带水,颇有大将风范,这样的顾傲轩甚至让他们这些在商界摸爬滚打三四十载的老狐狸都有些闻风丧胆。

他们都说,顾傲轩像极了他的父亲顾长风年轻的时候,顾长风这些年年纪大了,看透了太多事,在公司虽然高瞻远瞩有远见,但做事的手脚怎么都没有年轻的时候那么勇敢决绝了。

毕竟人活得越久,经历越丰富,也就越懂得更加完美的保护自己,永远想着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对有风险的投资就没有了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冲劲。

所以这些年顾氏虽然在Y市还是一家独大,但是企业也一直只是在平稳运行,没有什么大的起伏,顾氏的前景并不是很被大家看好。

顾傲轩一坐上执行总裁的位置,整个顾氏就被他弄了一场大革命,顾傲轩刚开始的风头都被外界认为是“新官上任三把火”,过一阵肯定就自己偃旗息鼓了。

可是顾傲轩却没有,他的很多决定在很多时候都遭到董事会的反对,大家都觉得靠着顾氏现在的经营情况,完全不需要去为了那些利益冒险,董事会都是一些老头子,说白了大家都是为了图个安稳。

大家也都担心失败,不做这个项目,对顾氏没什么大的损失,但是如果接了却失败了,那后果就不堪设想。

每次这种时候,顾长风总是一言不发地看着顾傲轩坚定的眼神,他看着这张稚嫩的英俊的脸,总会想到三十多年前的自己,也是这样意气风发,不可一世。

最后顾长风都会出面说服那些董事,让他们同意顾傲轩的提议,如果失败了,他顾长风愿意自己掏腰包为他儿子的错误选择买单,顾长风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大家也就都不反对了。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没有永远的合作伙伴,人们都只想分好自己的那一碗羹,却没人愿意共同承担那份风险。

最后每一次,顾傲轩都成功了,别人都说他是富贵险中求,顾长风夸他的时候也是说他的勇气可嘉,但是顾傲轩自己永远只说,他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

自信,敏锐,勤奋,果敢,所有的优点都集齐在顾傲轩身上,所有人都不得不夸他是一个做生意的好苗子,他和他的父亲顾长风相比,是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天吃过晚饭方琦跟沈先勇在沙发上聊天,沈凌也放假在家,坐在沙发上吃水果。

方琦说:“真没想到,顾家那个私生子还挺有本事,我看大家对他的评价都很高啊,难怪郑美菱这么多年也没有对他做过什么大动作,还同意顾长风把他放在顾氏总裁的位置上,她也是有远见啊。”

“傲轩这孩子,我也见过很多次,各方面都是个很优秀的孩子,是个难得的天才,你说郑美菱,她有什么远见?我倒是觉得他们两个相争,谁输谁赢说不定。”

沈先勇作为一个跟顾长风犯过同样过错的成功男人,他对顾傲轩的私生子身份倒是没有什么微词,相反他看人喜欢看人品和能力,对这个顾傲轩,沈先勇是有一万个满意。

唯独一点,就是觉得他小小年纪,心思太重了,沈先勇也不知道这是好还是不好。

方琦瘪了瘪嘴,“郑美菱是个省油的灯吗?她能同意顾傲轩去顾氏工作,却把自己的亲儿子送到国外,你觉得她是为了什么?”

沈先勇疑惑地看了一眼方琦,摇了摇头。

“要不说你们男人就是不够细心,如果顾傲轩在顾氏干得不好,郑美菱一定会找机会给他挖个坑,让他在工作上出点大纰漏,对于顾氏跟她来说,只不过损失了一点钱。”

“可是对初涉江湖的顾傲轩呢?那是灭顶之灾啊,董事会还会允许这样一个出了大岔子的人留在顾氏担任总裁吗?肯定不可能,到时候顾傲轩就会被扫地出门,那她的儿子顾连承不就可以直接平步青云了吗?”

沈凌在一旁听得心惊肉跳,顾傲轩的继母郑美菱,沈凌也在很多聚会上见过,她看上去特别优雅有气质,沈凌不敢相信她居然会是母亲口中这样心狠手辣的妇人。

她也在心里暗自庆幸顾傲轩争气,没有给郑美菱咬一口的机会,反而步步高升。

“可是顾傲轩这孩子偏偏不如她郑美菱的意啊,他现在干得这么好,把顾氏打理得风生水起,所有人都对他青睐有加,她郑美菱现在还不是只能看着?这就叫偷鸡不成蚀把米。”

沈先勇原本对女人的这些勾心斗角和阴谋诡计不感兴趣,更不喜欢妄加评判别人,尤其是女人。

但是他是发自内心的觉得顾傲轩这个孩子很优秀,他的造诣很高,如果被一个不识大体的妇人毁了他,沈先勇觉得太可惜了,所以他第一次讽刺郑美菱。

“呵,要我说,你们男人就是头脑简单,现在顾傲轩争气,把顾氏打理得好,甚至比以前更好,郑美菱怎么会不乐意呢?顾氏发展得好,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她和顾长风啊。”

“她现在就什么心都不用操,只需要每天吃喝玩乐就可以了,多轻松自在啊,而且到最后,你觉得顾氏会落到一个不明不白的私生子手里?”

“顾傲轩那个傻孩子,拼命努力打下来的江山,只怕到时候要拱手让给郑美菱的儿子顾连承哦,顾傲轩做这么久,还不是为他人做嫁衣?”

沈先勇冷笑一声,“要不怎么说你们女人心思缜密呢?真是想得周到啊,不过依我所见,这事怕没这么简单,到时候郑美菱只怕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顾氏会到谁手里,还真说不准。”

沈凌在一旁低着头,手里的黑加仑都被她因为紧张捏扁了,她从这一刻开始讨厌那个高高在上的郑美菱,如果她真的跟自己母亲口里所说的那样心肠歹毒的话,那她的高贵就只不过是掩盖她丑恶嘴脸的面具而已。

沈凌不知道这样在夹缝里生存的顾傲轩该有多难,且不说郑美菱财大气粗,能有无数个把顾傲轩从位置上弄下来的办法,就她这些年在商圈内的那些关系,搞垮一个刚冒出来的顾傲轩简直是易如反掌。

这个女人太可怕了,就像是一颗埋在顾傲轩身边的定时炸弹,说不准哪一天就引燃了引线,顾傲轩到时候一定会被炸得体无完肤,沈凌此刻担忧不已。

方琦被沈先勇说的话哽住了,没有再接话,她不想被沈先勇觉得自己是个头发长,见识短的女人。

方琦一转头就看到了坐在一旁的沈凌,沈凌居然面色苍白,而且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方琦有些狐疑,喊了沈凌好几声都没有反应,她稍微提高了声音,沈凌才反应过来。

“你怎么了?凌凌,这么魂不守舍的样子,脸色也不好,是不是哪儿不舒服啊?要不要我叫医生过来给你看看?”方琦担忧地说。

“不用了不用了,妈,我没事,就是可能在学校吃坏了东西,这几天有点拉肚子,可能脸色不太好,我没事的。”

沈凌慌乱解释到,沈先勇也担忧地看了一眼沈凌,“要是真的不舒服,还是要让医生看看,这几天在家好好休息,身体要紧。”

沈凌用力地点了点头,“爸妈,放心吧,我身体好着呢。”

沈先勇低下头看报纸,方琦却一直狐疑地盯着沈凌,但是碍于自己丈夫在旁边,所以她也没有直接开口。

她生的女儿,她一手抚养长大的,沈凌什么样子,她最清楚不过,她今天的感觉太不正常了,不是生病就是有事瞒着她跟沈先勇。

后来方琦在沈凌睡觉前到了她房间,“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妈妈,凌凌。”

沈凌本来想打马虎眼,可是看着自己母亲一本正经的样子,沈凌知道自己肯定瞒不过去的,于是就跟她坦了白。

“妈,我喜欢顾傲轩。”

沈凌从来没有那么坚定过,那一刻她说出口的话让她觉得坦然,她的腰背挺得笔直,因为她为她喜欢的人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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